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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生

陸生招生業務

招生說明:本校陸生唯一就學管道透過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報名

 

報名資格:

 學士班:設籍京、滬、蘇、浙、閩、粵、鄂及遼八省市,參加當年度該八省市之高考取得成績(不含春季高考)。

 研究所:設籍京、滬、蘇、浙、閩、粵、鄂及遼八省市,持臺灣認可名冊所列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之學士學位畢業證(明)書及學位證(明)書。戶籍、學歷,缺一不可

 

相關辦法及法規:

 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聯絡方式:

  886-4-22183682

  886-4-22183670

  ice@gm.nt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