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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及港澳生

僑生及港澳生招生業務

✧招生時間:照各招生管道公告時間辦理。



身份資格:

 僑生指海外出生連續居留迄今,或最近連續居留海外六年以上,並取得僑居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回臺就學之華裔學生。前述所稱海外,指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以外之國家或地區;所稱境外,指臺灣地區以外之國家或地區。

 港澳生指香港或澳門(以下簡稱港澳)居民,具有港澳永久居留資格證件,且最近連續居留境外6年以上;並符合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四條規定,未持有外國護照者,得申請來臺灣地區就學。「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四條規定,所稱香港居民係指具有香港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或香港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者;所稱澳門居民係指具有澳門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澳門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或雖持葡萄牙護照但係於葡萄牙結束治理前於澳門取得者。

  港澳具外國國籍之華裔學生具外國國籍,兼具香港或澳門永久居留資格,未曾在臺設有戶籍,且最近連續居留香港、澳門或海外6年以上之華裔學生。得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第23-1條申請入學。

 

✧報名管道:

  個人申請、聯合分發(學、碩、博班)透過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報名

  本校僑生及港澳生學士班單獨招生報名

 

✧相關辦法及法規: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招收僑生及港澳生回國就學單獨招生規定
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
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

 

✧相關獎學金資訊(詳閱):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清寒僑生獎助學金要點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清寒僑生獎助學金申請表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實施要點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申請表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助學單位申請切結書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設置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申請辦法
教育部核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僑助學金要點
教育部獎勵海外優秀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核發要點

 

聯絡方式:

☎ 886-4-22183682
℻ 886-4-22183670
✉  oss@mail.ntcu.edu.tw